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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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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罪辩护律师为您详解抗税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标准

(一)哪些人可以构成抗税罪

 
根据立法原意,抗税罪的主体也应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两点:
 
1.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即使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也不能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因为:
 
(1) 单位要成为犯罪主体,必须有刑法明文规定。我国刑法条文对其他危害税收征管的犯罪明确规定了单位这一主体,唯独对抗税罪没有规定,这并非疏漏,而是表明立法者否认单位可以构成抗税罪。
 
(2) 从刑法理论上看,暴力、威胁主要是为自然人危害行为设立的犯罪要件,因为暴力、威胁都是有形的物理力,单位自身不可能具有这种行为能力。实践中如果发生企业集体抗税事个件的,抗税的发动者、组织者、主要参与者可以单独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企业的人员如果认为抗税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责任应当由单位承担,自己不会引发法律风险是一种误解。
 
2.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但不排除其他人员与他们共同抗税,共同引发抗税罪的刑事风险。其他人员即使不具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身份,但帮助、教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施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抗税行为,仍可以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
 

(二)哪些行为可以构成抗税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抗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可见,抗税行为应当由两部分行为组成,且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1.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且针对的对象是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
 
这里所说的“暴力”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人暴力,即对履行税收职责的税务人员实施人身打击或强制等有形力,使其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如殴打、捆绑、强行禁闭;二是对物暴力,即为阻碍征税工作而砸毁税务人员使用的交通工具,冲击、打砸税务机关,使税务机关不能从事正常的税收活动。这里所说的“威胁”,是指对履行税收职责的税务人员实施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不敢正常履行税收职责。威胁一般要达到对税务人员的安全构成威或胁,对税款征收工作构成阻碍的程度。对于行为入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对税收法规有偏见,因而出言不逊,甚至气愤之下说了一些带有威胁语气的言辞,不属于本罪中的威胁方法。
 
2.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是本罪的本质特征。对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是为了拒不缴纳税款,才能引发抗税罪的风险。如果是为了其他目的,如为泄私愤对税务人员使用暴力、进行威胁,或者因对社会不满而聚众冲击税务机关,都不能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
 

(三)什么程度可以构成抗税罪

 
抗税罪虽然与抗拒缴纳税款有关,但它的成立与否,并不决定于抗拒缴纳税款的数额大小。只要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不管税款多少,均可以引发抗税罪的刑事风险。对于抗税罪所要求的暴力、威胁方法的程度,我们前面已经谈到了应当予以正确理解,对没有明显侵犯税务人员人身权利的暴力和威胁行为,不会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
 
综上,抗税罪的立案标准取决于暴力、威胁方法的程度,而非抗拒缴纳税款的数额。但是,抗拒缴纳税款的数额可以直接影响量刑幅度。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 33号)第5条的规定,抗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抗税罪中的“情节严重”,可适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
 

(四)抗税罪的量刑标准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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