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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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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5-2:股权标的的来源说明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标的的来源

对于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不能通过回购公司的股份来用于股权激励。因此只能有两种途径取得股权,一种途径是原有股东转让部分股权作为股权激励的股权来源。在存在多人股东的情况卞,以此种方式获得股权来源涉及到所有原有股东按持股比例转让还是只由控股股东转让的问题,对此,各公司应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另一种途径是公司经过股东大会2/3以上持股股东决议同意后,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行权后公司进行注册资本的变更,这种方式可以扩大注册资本金的规模,是较好地解决股权激励标的来源的方式。

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除了可以采用原有股东转让以及增资扩股取得股权激励的标的股份之外,其还可以通过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取得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激励股份。但是因为要进行股权激励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总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非上市公司的激励对象购买股权激励激励标的的资金来源

非上市公司激励对象取得股权激励标的因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其资金来源有多种途径,一般而言,激励对象购买股权激励激励标的的资金来源有以下几种:

1.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在非上市公司按注册资本金或者每股净资产的一定优惠折扣授予激励对象激励标的股份时,一般要求激励对象自筹资金购买公司股份,因为公司已经在授予其激励标的股份时已经进行了一定的折让。

2.从激励对象的工资或者奖金中扣除。在很多情形下,激励对象不愿掏腰包购股,公司可以考虑从其工资或者奖金中扣除一部分,作为购买股权激励激励标的的资金,当然,在公司采扇这种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要取得激励对象的同意。

3.公司或者股东借款给激励对象或者为激励对象的借款提供担保。在非上市公司中,法律并不限制公司或者股东借款给激励对象或者为激励对象的借款提供担保以便于激励对象购买股份,所以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作为激励对象筹集资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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