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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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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标的价格4-2: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标的

股权激励的激励标的的价格,:是指激励对象为了获得每份激励标的而需要支付的对价,对于激励对象来说,激励标的的价格越低对其越有利,因为其为取得激励标的而需要支付的成本也就越低。但是激励标的的价格并不是越低越好,确定激励标的的价格还应考虑到保护现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不能因为太低的股权激励标的价格而损害股东的利益。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标的的价格确定
一般而言,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标的的价格设定可以参考以下四种方法:

1.以注册资本金为标准的行权价格
这种情况下的企业一般是注册资本金与企业的净资产相差不大,每份股权激励标的的行权价格可以直接设定为1 元。

2.以评估的净资产的价格为标准的行权价格
在这种情况下的企业往往是企业的净资产与注册资本金相差较大,每份股权激励标的的行权价格设定为公司授予股权激励时经过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值。

3. 以注册资本金或者净资产为基础进行一定的折扣作为行权价格
在这种情况下的企业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以注册资本或者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进行适当的折扣来确定行权价格。

4. 以市场评估为基础确定行权价格对于高科技企业,可以采用市场评价的方法也就是以同行业同类型上市公司的市场价格为参考进行一定的折扣后作为股权激励标的行权价格。
由于企业价值的计算方式是各种各样的,因此,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标的行权价格的确定也有多种方法,企业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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