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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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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合并既是公司资产的重新组合,也是公司债务的重新分配。所以公司合并的合同应该尽可能地详尽。我们的公司并购律师多次起草过公司合并合同,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合并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
 

一、公司合并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司合并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
 
(1)  合并各有关当事人。
 
既包括合并合同的主体——订立合并合同、参加公司合并的各方公司,还包括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立的公司。合并合同要写明这些公司的名称及住所等。
 
(2)  合并的方式(类型)。
 
合并合同中所规定的合并方式,应当是按法律形态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分类形式,即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如前所述,这两类合并在法律特征、法律效力、合同内容及合并程序上均有区别。这决定了合并合同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合并的形式,然后才能正确确定合同的其他内容和合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
 
(3)  合并的对价。
 
合并对价即合并中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为取得被合并公司资产而支付的对价。合并对价的基本形式有两种——股票形式和现金形式。由这两种形式演化出第三种形式——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同现金结合的形式。
 
公司合并中,应当与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股权结构,采取适宜自己企业的有利于实现合并目的的合并对价支付形式。合并对价的数额,又称合并价格,是指存续或新设公司为取得被合并公司的资产而支付对价的数量。在吸收合并中,合并价格表现为存续公司支付给转让公司(进而其股东)的存续公司的股票数额和(或)合并金的数额;在新设合并中,合并价格表现为被合并各方在新设公司中的股权份额等。
 
(4)  存续公司的新增股份、新设公司的股份情况。
 
吸收合并中,存续公司若增发新股,则可在合同中规定增发的数量、每股金额、股份种类等。在新设合并中,可在合同中对新设公司预发行的股份总数、每股金额、股份种类等做出规定。
 
(5)  合并各方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
 
合并各方(主要指被合并方)的资产、债务状况是决定合并价格的基本要素,合并价格的科学确定对合并成功与否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合同中应对此做出明确约定。在约定公司资产、债务状况时,合并双方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记载,不得做不实或遗漏记载。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严重的还会引起合同的解除。
 
(6)  职工安置办法。
 
公司合并往往会带来公司职工(特别是被合并公司职工)劳动关系的变动。为了妥善处理这一问题,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并合同可以依法规定存续公司是否继承、继承哪些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及经济补偿等。
 
对国有企业来讲,随着改革的深人,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国有企业将同其他企业一样,按照国家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在合并中依法继承劳动合同关系,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二、合并合同的普通条款

 
为了使合同内容更完善可行,为合并的进行提供更具体的依据和指导,还应规定以下的普通条款:
 
(1)  合并后的公司章程。
 
在以支付股票为对价的吸收合并中,存续公司要增发新股、增加资本、增加股东,进而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此时,可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条款。在新设合并中,则要对新设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做出规定。
 
(2)  公司董事的事项。
 
公司合并给公司董事带来了重大变化,而且可能涉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职权等条款的变化,因此,合并合同可以对董事事项做出规定。合并合同中对董事的规定包董事选任、报酬等事项。
 
(3)  资本和公积金。
 
公司合并中,往往会发生资本和公积金的变化,因此合并合同可以对其做出规定。吸收合并中,合并合同可以对存续公司的资本增加额及公积金做出规定;新设合并中,并合同可以对新设公司的资本额及公积金做出规定。
 
(4)  资产、债务的交接与交接前的管理。
 
合并合同可以规定资产、债务交接的方式、时间、地点,还可以规定在交接之前,被合并公司要对公司财产及公司业务执行尽善意注意义务。
 
(5)  合并程序及合并日期。
 
合并合同可以对合并程序的履行主体、方式、时间等做出规定,使合并程序更有效进行。
 
(6)  合并合同的变更、解除。
 
合并合同可以对合同内容(特别是合并条件)的变更、合同的解除做出规定,包括变更、解除的条件、程序等。此外,合并合同还可以对违约责任做出规定,明确违反合并合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利于合同的履行。此外,对合同争议的解决做出规定,有利于因合同发生的纠纷通过何种渠道解决。
 
以上内容主要讨论的是内资企业的合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问题,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支的规定》,并于2001年进行修订。在起草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合同时应参照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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